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均受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条例管制。根据公司条例,所
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向公司注册处呈报公司详细资料,以供公众人士查
阅。

周年股东大会
每一间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均需在其成立法团后18个月内召开首次周年股东大会。接下来,每一公立年至少开一次周年股东大会。 每两次周年股东大会之间隔最多不能超过15个月。GBC的年费中已包括准备周年股东大会纪录。

周年申报
香港及海外公司之周年报表逾期申办会增加罚款。就算没有运作,亦要依时办理周年报表。如周年申报表未有在上述限定期限内提交,公司、每名董事、秘书及经理可能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如持续失责,则可处以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每日港币700元。GBC的年费中已包括准备周年申报表及协助报备。

递交日期及香港政府登记费表

成立之周年年审日期
超过日期之罚款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 42天内
HK$105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HK$87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HK$1,74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HK$2,610
如在由成立为法团的周年日翌日起计超过 9个月
HK$3,480

换领商业登记证
对于已登记的业务,商业登记署会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约一个月发出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经付款后,该缴款通知书便会成为有效的商业登记证。GBC的年费中已包括协助换领商业登记证。
***过期缴款换领商业登记证同样要受到政府的罚款 (一般为HKD300/年)

税务报表
在公司成立后的第18个月,公司会从税务局收到税务申报表。公司有义务在该报表发出日起一个月内将填写完整的税务申报表连同有关财务报表(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审计表),以及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报税表一并递交税局。迟交上述税务申报表可能导致处罚。GBC可协助您准备有关财务报表及税务申报表。
具体收费详见GBC理帐核数价目表。若公司董事确认该公司并未有业务发生或没有在香港本地获得利润的话,可以向税务局递交豁免申请表。GBC可协助您申请豁免。(但在准备申请豁免之前仍需要进行会计审计工作)

法定审计
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法例,每年进行一次以法定审计基准呈报财务报表。在香港, 只有香港执业会计师,才可进行法定审计,并签署法定审计报告。GBC以精博的专业知识、优质的服务理念、强有力的后盾资源,为客户的业务提供积极正面的辅助,并独立地为各股东呈报财务报表,履行上市公司核数师的责任。

解散公司
解散公司有多种方法,如撤销注册, 股东自动清盘,债权人自动清盘或法院强制性清盘等。

撤销注册 (除名)
·公司必须合付以下状况方可申请撤销登记:
·该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或运作3个月以上;
·该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
·处理申请需时大约5个月。在首份宪报公告刊登后,会有3个月提出反对的期限。
 处长如在该段期间未有收到反对,便会刊登第二份宪报公告,届时该公司即告
 解散。公司一旦解散,其名下所有财产将归属政府为无主财物,这些财产包括
 银行户口结余在内。

股东自动清盘
当公司本身有偿债能力(即可清付所有欠债),则可选择股东自动清盘。 当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清盘人才发现公司未能在有偿债能力声明所指日期内清付欠债,清盘人须召开债权人会议并提供一份详列有关公司的所有资产及负债的条文。此时,公司便自动转为债权人自动清盘。清盘人多为律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不依法执行公司法定义务的后果
当公司不再被使用,每年也不按规定上缴周年申报表,换领商业登记证等,而又不去申请撤销登记或清盘时,香港政府会假设您的公司继续存在,并进行非法经营。政府会根据香港法律对非法经营的公司进行累计罚款,情况严重的,董事会被判刑。

 

 
如需进一步了解本公司及相关业务,欢迎来电咨询 (8621) 62476661 6247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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